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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上限有变化

我市启用最新社保缴费基数 ——诸暨网-凯发官网首页

发布时间:2022-12-06 06:59:09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黄诗婷  审核:杜萌颖

  ■通讯员 徐武峰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6号),明确2021年我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89240元。按照省统一规则,诸暨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启用。

  (注:表格中为选择较多的5个档次)

  从2022年1月1日起,诸暨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1年度加权平均工资的300%(22311元/月),下限仍按2021年度标准执行(3957元/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养老保险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需要注意,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启用后,灵活就业人员原缴费基数对应的缴费档次相应降低。如需继续保持缴费档次,或再提高缴费档次,需在2022年12月25日前办理缴费基数变更。例如:灵活就业人员张某,于2021年参加养老保险,选择缴费基数为6594元/月,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用1318.80元,相对2021年的缴费基数,张某的缴费档次为100%。2022年度社保基数启用后,张某若继续按照6594元/月基数缴费,相对2022年的缴费基数,他的缴费档次降为88.7%。如要继续保持100%档次,则需要办理缴费基数变更,将缴费基数提高到7437元/月,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用1487.40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下限(3957元/月)和上限(22311元/月)之间自行选择。

  市人社局提醒,办理缴费基数提高可通过掌上办和窗口办两种途径。掌上办可登录“浙里办”手机app,站点选择“诸暨市”,搜索“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变更”事项——进入办事——填写调整年月、调整基数等信息,其中“调整开始时间”建议选择2022年1月。窗口办可携带身份证或者市民卡,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或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调整开始时间”选择2022年1月的,会产生补差金额,将于次月扣费,需在代扣代缴卡内足额存入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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