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多人觉得父母的钱也是自家的钱,偷拿一点不是什么大事。殊不知,盗窃父母财物也可能触犯法律!
记者5月28日了解到,广东一男子因盗窃父母财物被诉至法院,最终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1年11月25日,古某在其母亲房间盗得现金24300元及金项链1条、金色戒指1枚,后将金项链以3500元价格卖给金饰铺。
2022年2月12日,古某在其父母住房拿到车钥匙后,从其父亲车上拿到其父亲的一张农业银行卡,并于当日猜中该银行卡密码后提取现金11000元。
案发后,古某父亲分别于2021年11月25日、2022年2月12日两次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古某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古某的行为属于窃取亲属财物,其刑罚应与其他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在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知识:
盗窃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依据法律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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