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将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通知到各医疗单位,加强对患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近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王香萍在回访中得知,当地医疗行政部门针对患者个人信息管理漏洞,正在研究制定患者诊疗信息全流程安全管控制度,以科学、严密的举措落实数据保护措施。
事情要从一封投诉信说起。2019年7月,一封手写的投诉信寄到了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人马大爷称自己可能被骗了。
原来,一个多月前,87岁的马大爷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向他推荐一款名为“小分子古方化糖ii代”的降糖药。正好自己患有糖尿病,当听到对方称此药为纯中药成分时,马大爷心动了。在对方的推荐下,马大爷支付了3980元购买了两个疗程的降糖药。
但后来推销电话依然不断,这让老人产生了“这药物是否正规”的怀疑。于是,他把相关情况投诉至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委托鉴定,马大爷购买的降糖药含有盐酸二甲双胍,这实质上是一种用于治疗糖尿病的西药,且在保健品中被明令禁止添加。
随后,市场监管部门将这一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并在陕西省西安市查获销售窝点,以吕某、张某为首的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团伙成员相继落网。
据交代,2016年,吕某、张某合伙成立陕西某商贸公司,先从不正规渠道购入“三无”降糖胶囊,自行包装后命名为“小分子古方化糖ii代”,再组织人员拨打电话进行推销,推销的对象是他们从网络购买的大量个人健康信息中筛选出的人,其中,中老年患者占据很大比例。
在吕某、张某的指使下,他们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销售链。销售人员先假冒厂家推广中心向高血糖患者寄送体验品及宣传册,再冒充“指导老师”跟进回访、推销,虚假宣称该产品为纯中药且具有化糖疗效,诱骗高血糖患者以售价1990元一个疗程的价格购买服用,款项则由快递人员统一代收。
经查,从2018年底至2019年10月,该团伙销售额达98万余元,所销售的保健品均含有非法添加的盐酸二甲双胍。
案件被移送至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通过引导侦查和自行调查,查明了违法销售数额,同时对吕某、张某等人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健康等信息的事实自行补充侦查,追加认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
2021年6月,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以吕某、张某为首的犯罪集团提起公诉,又因其案涉行为侵犯特殊群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诉请判令吕某、张某共同支付有毒、有害食品销售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980万元,并就上述两个侵权行为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依法作出判决。
该案办理中,检察官发现,犯罪分子为向患者推销含有非法添加成分的保健品,通过网络购买等非法渠道批量获取患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再有针对性地进行虚假宣传,由此暴露的患者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不法分子往往抓住中老年患者渴求健康且防范意识较弱的特点,进行‘精准’推销,严重侵害中老年人合法权益。”检察官分析。
对此,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向医疗行政部门发送风险提示函,建议加强医疗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安全意识、完善信息管理制度、提高信息管理技术水平等方面工作。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开展整改,全面堵塞患者个人信息管理漏洞,助力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土壤。目前,该案已被最高检评为“3·15”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检察官说法
保健品消费市场乱象频出,不少违法经营者以夸大、虚构的功效和精心编造的话术欺骗消费者,坑财的同时坑害他人健康。广大中老年患者应正确认识保健品与正规药品的本质区别,牢记保健品不能替代药物。确需购买保健品的,也应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切不轻信陌生人士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宣传的各种“神奇”功效,以及免费赠送体验品、领取福利等噱头。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