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健康素养66条
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十四)——诸暨网-凯发官网首页
发布时间:2021-06-07 09:00:24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骆依婷 审核:杜萌颖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针对近年来我国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的变化,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进行修订,编制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简称《公民健康素养66条》),界定了我国公民健康素养的基本内容,普及了现阶段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提高广大市民的健康素养,我们将连载相关内容,让健康伴您同行。
50.冬季取暖注意通风,谨防煤气中毒。
安全使用室灶炉,注意通风防中毒。
阀门管道常维护,防止泄漏不疏忽。
核心知识
在密闭居室中使用煤炉取暖、做饭,由于通风不良,供氧不充分, 容易导致人体一氧化碳中毒。
健康行为
⑴避免在室内使用炭火盆取暖。
⑵使用炉灶取暖时,要安装风斗或烟筒,定期清理烟筒,保持烟道通畅。
⑶使用煤气、液化气,要注意通风换气,要防止水溢火灭导致煤气泄漏。
⑷经常查看管道、阀门,如有泄漏应及时维修。
⑸如发生泄漏,要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使室内空气流通。
51.主动接受婚前和孕前保健,孕期应当至少接受5 次产前检查并住院分娩。
婚前孕前要保健,提高质量保安全。
孕妇孕期要产检,正规医院来分娩。
核心知识
⑴婚前和孕前保健可以及时发现影响婚育的有关疾病和问题。
⑵接受有针对性的婚育咨询和指导,可提高婚姻质量和促进安全孕育。
⑶定期产前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
健康行为
⑴妇女怀孕后应及时去医院检查,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⑵孕妇孕期至少应进行5次产前检查(孕早期1次,孕中期2次,孕晚期2次),有异常情况者应当增加检查次数。
⑶孕妇应到正规医院住院分娩,高危孕妇应提前住院待产。
周珏锋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