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诸暨网-凯发官网首页
未列入名单的生产加工企业一律不得直接进口冷链食品
发布时间:2020-11-25 08:30:10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骆依婷 审核:杜萌颖
■融媒体首席记者 刁卓璐
为及时消除进口冷链食品在生产经营消费各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昨天,我市发布《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通告要求,对直接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采取名单制管理,未列入名单的生产加工企业一律不得进口冷链食品;所有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应当严格按规定实行“冷链食品溯源码”首站赋码和扫码追溯管理,不贮运、销售、使用和生产加工未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的进口冷链食品;新进入我市的所有进口冷冻冷藏水产、畜禽肉等产品,除需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外,还需持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实施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已经消毒的证明。未取得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的,不得在诸暨贮运、销售、使用、生产加工;存量的进口冷冻冷藏水产、畜禽肉等产品无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的,在补全相关证明后,准予贮运、销售、使用、生产加工。
此外,要求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做好疫情防护措施,全面加强经营场所消毒消杀,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冷链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的核酸采样检测工作。对未取得合格证明、消毒证明,或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贮运、生产经营单位,查封涉事产品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消毒、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呼吁广大居民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地区的商品,确需选购时主动查验产品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尽量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和内外包装。外出就餐时,审慎选择进口冷链生鲜。鼓励消费者使用扫码查询功能,若发现销售无码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