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战“疫”记忆
诸暨市博物馆征集疫情防控见证物 ——诸暨网-凯发官网首页
发布时间:2020-04-01 08:41:30
来源:诸暨日报
记者 徐晨晨
编辑:骆依婷 审核:杜萌颖
连日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我们共同见证了各级政府的有效应对,医护人员的牺牲奉献,以及社会各界的同心助力。近日记者获悉,诸暨市博物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开展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代表性见证物的征集和保存工作。即日起至4月20日诸暨市博物馆特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与抗击疫情相关的物证资料及其背后的故事,记录本次战“疫”中涌现出的无数动人瞬间及背后感人肺腑的故事,铭记历史,弘扬时代精神。
据介绍,此次征集的“疫情防控见证物”对象广泛,可以是表现诸暨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的摄影、摄像作品;相关行政命令、文件,包括市委、市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陆续发布的行政命令、文件(原件)等,以及各镇(街)、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相关文件等;本次疫情防控中使用过的防疫物品物件资料,如参加抗疫一线人员的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医护人员的防护套装、与家属的往来信件、工作证、临时证件、日记、接诊记录、往返车(机)票等,诸暨市支援、帮扶湖北及武汉的物件、资料,社区街道防疫管控工作笔记,捐赠物品的外包装、发货单等,小区出入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诸暨市慈善机构、社会团体、个人在战“疫”期间无私奉献的实物资料,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
同时,为表现抗击疫情创作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戏剧、曲艺类等艺术作品,及其他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捐赠物,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的物品资料也在征集范围内。
征集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等。见证物均系无偿捐赠,作者拥有署名权。且提供者需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作品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诸暨市博物馆将为捐赠物品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愿意参与的社会大众可联系0575-87282339咨询。
加强当代物证保存,为明天记录今天。诸暨市博物馆活动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疫情,全国人民展现了顽强斗志和同舟共济的深厚情怀,“收集、保存和展示这些承载中华民族精神和时代记忆的见证物,是博物馆的重要职责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