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诸暨人的朋友圈都被
恢复全市零售药店
销售“发烧、咳嗽”药品的通知
刷屏了!
随后,小编向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后得知,该通知内容属实,已经下发到诸暨各大零售药店。
据了解,2月9日起,诸暨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
今天,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
经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同意,决定即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恢复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
各零售药店在销售上述药品时要全面落实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退烧、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劝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对进入药店人员必须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验证健康码等。在登记购药人员信息方面,要按照省药监局疫情防控监管专班《关于启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要求,“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系统”上详细完整登记患者信息,对2周内有武汉接触史购药人员单独登记上报。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