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1日0-24时,绍兴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1例,为上虞区患者。
截至2020年2月21日24时,绍兴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2例,现有重症病人5例,累计出院21例。确诊病例中,其中越城区14例、柯桥区9例、上虞区8例、诸暨市7例、嵊州市2例、新昌县2例。重症病例中,其中柯桥区2例、上虞区2例、嵊州市1例。出院病例中,其中越城区10例、柯桥区2例、上虞区3例、诸暨市3例、嵊州市1例、新昌县2例。全市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134人,已解除隔离观察1915人,尚有215人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其中4例隔离中的密切接触者被确诊。
2020年2月22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0年2月21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例,新增出院病例47例。其中:
新增确诊病例中,省十里丰监狱2例;新增出院病例中,杭州市10例、宁波市5例、温州市23例、绍兴市1例、金华市1例、台州市7例。
截至2月21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205例,现有重症病例44例(其中危重17例),累计死亡1例,累计出院694例。其中:
确诊病例中,杭州市169例、宁波市157例、温州市504例、湖州市10例、嘉兴市45例、绍兴市42例、金华市55例、衢州市14例、舟山市10例、台州市146例、丽水市17例、省十里丰监狱36例;重症病例中,杭州市7例、宁波市5例、温州市12例、湖州市1例、嘉兴市4例、绍兴市5例、金华市3例、舟山市2例、台州市4例、省十里丰监狱1例;死亡病例中,温州市1例;出院病例中,杭州市121例、宁波市106例、温州市268例、湖州市6例、嘉兴市22例、绍兴市21例、金华市37例、衢州市10例、舟山市5例、台州市84例、丽水市14例。
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0311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078人,尚有4105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再次提醒公众,疫情尚未结束,警报尚未解除。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能有侥幸心理,外出还是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远距离、不集聚的良好习惯。同时,牢牢守住四扇“门”。
关于进一步明确四项管控规范的通告
为实现精准智控、守牢底线目标,管好村(小区)、企业、出租房屋、机关单位四扇“小门”,在全市实行八条管理措施基础上,就进一步明确四项管控规范通告如下:
一、村(小区)管控规范
(一)继续实行闭合式管理。
(二)每个卡口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规范佩戴口罩,实行24小时值守。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特殊情况做好身份查验、登记、测温工作。
(四)本村(小区)居住人员持有绿码或白名单人员通行证的,经测温正常予以放行;无码无证的本村(小区)居住人员,经测温正常、核对身份信息,登记后予以放行。
(五)健康码为红、黄码或体温异常人员,立即上报属地镇街。
二、企业管控规范
(一)员工“一人一档”,上下班测体温,戴口罩上岗。
(二)就餐错峰分餐,不举办集聚性会议、培训。
(三)每天对内外环境彻底清洁消毒。
(四)督促员工服从企业、居住地两点一线管理,督促员工及家属遵守不集聚、不串门等相关规定。
(五)严格落实其他复工防疫方案各项措施。
三、出租房屋管控规范
(一)严禁租房给红、黄码或无白名单通行证人员。
(二)租客入住一小时内,将人员信息报所在村(社区)。
(三)每天查验租客健康码,发现红、黄码人员立刻报告所在村(社区)。
(四)督促租客规范佩戴口罩、不集聚、不串门、做好环境清洁工作。
(五)确保出租房消防安全。
四、机关单位管控规范
(一)工作人员进入单向测温,戴口罩上岗。
(二)外来办事人员查验绿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测温、登记后放行。
(三)就餐错峰分餐,原则上不举办集聚性会议、培训。
(四)每天对内外环境彻底清洁消毒。
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