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缺德了!
1月27日,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安华镇某药店卓某涉嫌哄抬口罩价格一案予以查处。经查,卓某购进的无任何标识口罩,进价为12.5元/包(每包10只),但卓某以50元每包价格对前述口罩进行对外销售,每包口罩的进销差价达37.5元,因其哄抬销售价格为进价的4倍,多位销售者因其销售价格过高而放弃购买。
因卓某的行为涉嫌违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规定,市市场监管部门于当日对其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从严、从快做出行政处罚。
诸暨三部门发文!
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
全市各生产经营者:
近期,诸暨市部分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的防疫用品、民生物资出现价格上涨、售罄缺货等情况。为切实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全市人民的权益,特通知如下:
一、各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商品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利益。
二、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防疫用品、民生物资(粮、油、菜、衣及口罩、防护衣、防护眼罩等)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要坚决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涨价、恶意控销;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虚构原价、误导性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要积极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
对此类行为,诸暨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严厉予以打击,特殊时期顶格处罚,媒体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部门。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26日
无良商家,必须狠狠地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