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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答卷
诸暨市人民法院—以司法力量护航高质量前行
来源:诸暨网  作者:  时间:2020-01-08  编辑:宣栋瀚
  ■杨敏儿 杨钰可 文/图

  这一年,我们心有沟壑而步履更实,向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伟大目标一往无前。

  这一年,我们心存梦想而奔跑向前,坚持“降收案、提质效、防风险、强素质”为主线,开展“三个建设年”、深化“四项建设”,各项工作划下完美句点。

  这一年,我们心怀家乡而意志弥坚,受理案件41828件 ,办结42587件,同比分别上升2.95%和6.98%,均居全省法院第三,以兢兢业业书写司法为民的时代宣言。

  更何况,办案质效持续向好;更何况,智慧法院深入人心;更何况,基层治理延伸万千……2019,在我们的初心路上高歌猛进,以司法的力量,照拂暨阳大地高质量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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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主要工作

  1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参与企业解困、帮扶工作,倡导诚实市场交易环境,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保障市场经济良好运行。

  2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司法行政良性互动,为稳定社会大局履职尽责。

  3

  全力维护民生民利,高效审理涉民生案件,多措并举提高办案能力,积极推广新型便民立案方式,落实确保“三个承诺”。

  4

  扎实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思想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质量建设年”活动,全面落实“作风建设年”要求,将从严治院落到实处。

  一、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认真开展“三服务”活动,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通过实地走访、现场答疑、发放“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等方式帮助解决涉企法律问题。妥善审理涉公司股权争议等案件43件。审结金融借款、实现担保物权案件977件,执结886件,标的额达29亿元。依法为企业“临时解封”50余次,帮助解决转贷难困境。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009件,标的额达23亿元。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室,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86件、刑事案件5件,优化创新驱动发展。

  维护诚信市场环境。倡导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环境,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16446件,打击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208件。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出台《关于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规定》,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录,向公安移送虚假诉讼线索7件8人,已判处刑罚6件9人,依法对2名情节较轻的虚假诉讼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拘留1132人次,罚款3471人次。重拳打击拒执犯罪,保持对拒执行为的“零容忍”,全年向公安移送拒执犯罪40件44人,判决13件15人。

  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以破产审判为抓手,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审结破产案件52件,审查“执转破”案件22件,12家破产企业完成工商注销,4家企业完成税务核销,推动我市成为绍兴全市最早实现破产企业完全出清的地区;累计处置土地面积311亩、房产面积23万平方米,变现金额15.8亿元,清偿职工债权1290万元,实现欠税债权1.2亿元。出台《关于推进企业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提高破产回收率。出台《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程(试行)》,督促、指导管理人及时规范开展工作。审慎处理浙江八达置业有限公司、东宸系列案件,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等涉重大民生破产案件。

  二、围绕社会大局稳定,忠实履行司法职能

  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39件,同比上升18.1%,判处罪犯2438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3件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7件11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件3人,发现并移送10条恶势力犯罪线索、3条“保护伞”线索。审结其他各类妨害社会治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案件1128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决定逮捕240人,改变案件事实认定、增减法定情节37件;全面推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认罪认罚案件488件,对982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对18名被告人单处罚金。

  持续发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48件,同比下降35.4%。依法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122件,经协调促成原告撤诉、调解结案87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88件,裁定准予执行170件,准执率达90.4%。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推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派员为行政机关开展培训讲座,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1份、发送司法建议书17份。

  延伸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助推全市诉源治理工作,诉前引导调解成功4520件,办理司法确认3574件,诉前纠纷化解率23.3%。推进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公布“职业放贷人”42名,审结涉套路贷犯罪案件30件116人,民间借贷收案同比下降22.6%。全力护航重要节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依法打击非访人员4人次,信访积案化解率同比增加12.3%。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133期177篇,荣获“浙江政法微信排行榜200期十强”法院系统第二名。创新网络直播普法形式,全年共开展各类直播15期。

  三、围绕落实“三项承诺”,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依法履职保障民生民利。完善繁简分流机制,通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6228件,民事调撤率达54.6%。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侵权损害等案件3736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等案件1363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38件,环境污染刑事案件23件,陈某风等30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入选长三角地区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加强对刑事案件被害方权益的保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累计获赔1426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共计156万元。

  确保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全年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6156件。建立民商事案件督促、催告履行机制,源头减少执行案件,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63.6%,同比上升8.8%。严格执行《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落实财产报告制度,加大财产查控、处置力度,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特殊主体、强制腾房以及重要节日、夜间凌晨等时间点的专项执行行动,全年腾退房屋61万平方米,网拍变现22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665万元。

  优化诉讼便民服务举措。扎实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办理网上立案13352件、跨域立案15件,接收其他法院跨域立案案件18件。建成并启用“24小时自助法院”,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调解案件2247件,利用“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系统高效化解交通事故纠纷506件,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平台完成节点流转8万余次,其中在线调解118次、网上开庭和质证474次。启动巡回审判站点建设,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司法服务领域的全覆盖。

  四、围绕“三个建设年”活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以思想建设为首,高站位确保政治方向。扎实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思想建设年”活动,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党建工作,重视运用“党建 ”方式引领司法办案工作,新建标准化党建阵地10个、党建示范点1个。完善《职工互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全方位关心关爱干警,提升队伍凝聚力。

  以质量建设为重,高水平提升履职能力。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按期开展法官遴选入额工作,完善案件分配机制,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健全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全面推进“四类案件”监管试点工作。深化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先后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000余人次。

  以作风建设为本,高标准筑牢司法根基。修订完善《工作人员违反日常纪律责任追究办法》,主动构筑廉政“防火墙”。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十查十看”“五查五找”和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月等活动,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院领导巡查工作,全力打造“清廉诸法”。

  五、围绕公正司法主线,全面主动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报告工作,主动邀请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全年提请任命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各类法律职务27名、人民陪审员276名。按期办结代表建议6件、委员提案1件。

  坚持向市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开展庭审直播6553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8571份,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15次,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审理案件5772件,陪审率达96.6%。

  2020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在从严治院打造司法排头兵上更进一步。

  二是立足执法办案,在精准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大局上更进一步。

  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在倾力为民保障民生权益上更进一步。

  四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内外联动助推县域治理现代化上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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