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诸暨市人民调解协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民调解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工作作风踏实、认真细致。
(二)诸暨市户籍,年龄在28周岁(含)-42周岁(含)(即:出生日期在1975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
(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四)有2年以上司法行政或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按“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初审、加分分值确定、笔试、面试、总分确定、政审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其中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招聘工作完成后,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将正式聘用,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为诸暨市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报名时随带以下资料,到报名处填写报名表: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凯发官网首页的联系方式);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正面一寸免冠照一张。
(三)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四)报名地点:暨东路68号建银大厦13楼诸暨市人民调解协会。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88790675
诸暨市人民调解协会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