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打击盗窃二轮电动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市公安局决定,于近期在市区开展专项整治,自2016年11月起,对全市范围内的电动车开展防盗备案工作(诸暨市自2016年11月起)。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备案的时间为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31日(已办理防盗备案手续的不再重复备案),备案地点为现住地派出所(或就近派出所)指定的地点。
二、电动车所有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购车发票(或盖章收据)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电动车所有人与代办人为非本地户籍人员的需持有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经公安机关查验之后予以备案。
三、对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公安机关原则上不予办理备案。确系个人所有,且所有人本人当场签署统一格式的《电动车来历承诺书》,公安机关视情予以备案,每人仅限1辆。
四、2016年12月31日集中备案期满之后,公安机关将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对不能出示有效证明,来历不明的电动车进行依法查处。
五、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防盗备案不涉及交通管理方面的车辆性质认定。本次防盗备案工作要发动群众自愿参与,当事人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有偿安装防盗装置和办理商业保险。
》》》》》》下面是有关问答哦!
1、问:什么是防盗装置呢?
答:这是一个智能防盗系统,这是自愿安装的哦,有了它,公安机关就能在你电动车丢失或被盗后,最快的定位、追踪车辆哦!
2、问:什么是商业保险呢?
答:电动车的盗抢险保费,也是自愿购买的。申领备案卡后的电动车,一旦车辆丢失或被盗,公安机关接警后两个月内未能破案获找回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投保人可获得理赔。
3、问:是不是强制市民花钱安装防盗系统呢?
答:亲,电动车防盗备案,一律无偿防盗备案,一律自愿有偿安装智能防盗终端和办理商业保险,不会存在强制自费安装智能防盗终端。(智能防盗终端成本费35元;车辆盗抢险20元每年。)
4、问:那么万一防盗装置被拆,车还能找到吗?
答:亲,车辆被盗后一定要尽快报警,即使智能防盗终端被拆除,警方还可以根据智能防盗终端信号最后出现的时间和位置,通过移动稽查设备,对可疑区域进行排查,进而找到被盗车辆。
5、问:那么安装了防盗系统后车子没能找到呢?
答:亲,在接到车辆被盗的报警后,公安机关会积极查找被盗车辆。确实也存在车辆找不到的情况,针对这个问题,为了群众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特别在此次警务惠民行动中推介(自愿原则)。投保车辆在被盗后两月后未破案的,凭借警方出具的证明,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下面是防盗备案点一览表
另外,还有各个辖区派出所里还分别有16个机动组,可以到企业,单位来办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