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力量对全市已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2015年度检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提醒广大家长在选择民办教育机构之前务必先查看相关证照,谨防受骗上当及不安全事故发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无证办学行为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89078523、87113809、8907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