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生租房(购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诸暨网-凯发官网首页
发布时间:2016-05-24 09:51:39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赵如月 审核:杜萌颖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引进高校毕业生聚力暨阳创业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诸人才领〔2014〕1号)及相关实施意见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第一次租房(购房)补贴的申报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14年及以后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毕业当年或次年年底前与我市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我市注册成立市场主体创业的,并在我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毕业生档案在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保管的。
二、初次申报需提供材料
1.租房(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毕业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二张(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3.个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原件(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如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
4.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5.个人开户银行卡号。
上述各类材料统一由单位汇总上报,并附电子版单位汇总表,相关表格在诸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ld.gov.cn)或诸暨人才(人事)网(www.zjrcw.gov.cn)上下载。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凯发官网首页的联系方式
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30日
地点: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昌路12号)三楼档案室
联系电话:0575-87211808、87262025,邮箱:zhm8420@163.com。
四、其它:原已在享受租房补贴人员不需再次提供任何资料,由我局直接核发。个人开户银行卡有变动的请及时来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影响补贴发放。享受租房补贴人员养老保险不能中断,如有中断的,请及时补缴。租房(购房)补贴在7月底前划入个人账户。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