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8名党员违建——诸暨网-凯发官网首页
发布时间:2014-11-19 16:22:22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杜萌颖 审核:杜萌颖
■记者 吕岚
本网讯 日前,市纪委对8名党员违法建设问题进行了通报:诸暨市东白湖镇东白山村党支部书记许某、暨阳街道安家湖村党员(村委会主任)俞某、暨阳街道郭叶柏村党员郭某被开除党籍;王家井镇五中村党员(村委)惠某、暨阳街道徐家村党员徐某被留党察看一年;大唐镇轻纺社区党员朱某、陶朱街道红门村党员方某、陶朱街道刘家山村党员郭某被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三改一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员干部应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要求。广大党员尤其是农村党员要切实增强法纪观念,增强党员意识,在各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不要成为群众的尾巴,更不要成为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
通报要求,各镇街、部门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公平拆违,坚持直面矛盾,善于抓住党员干部违法建设这个主要矛盾,做到遇事“不推诿、不退缩、不推卸”,敢于攻坚克难,敢啃硬骨头,越是党员干部的违法建设,越要坚决处置。
通报强调,凡是“三改一拆”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未如实上报且未主动拆除违法建设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镇街、部门领导在党员干部违建问题上失察失管、不敢担当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以严明的纪律维护“三改一拆”公平公正,确保“三改一拆”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