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寿航晨 通讯员 李晖
这是一个“老赖父子兵”的故事,父子俩使尽了歪招就是不肯还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说,跟他们的斗争史,都可以编写成一本老赖防范指南了。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这闹剧是怎么起承转合的。
欠债不还?强制执行
为了方便称呼,在这个故事里,我们称欠债的爹为老王,儿子为小王。
两人各自经营着一家管业公司,几年前,他们通过抵押借贷等方式,和四五十个人发生金钱债务纠纷。这些当然不是空穴来风,均有法院裁判文书为证。进入执行程序后,以老爹的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有18起,涉案金额1800多万元;以儿子小王的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有27起,涉案金额5200多万元。
其实,早在2011年,这对父子就被某小额贷款公司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告上法院。起诉后,双方一开始调解成功,老王承诺归还100万元欠款。但是,在自愿达成协议后的归还期限内,老王并没有支付这笔钱。于是,法院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案发后,这一家人把银行账户都“清空”,并且为了躲避债务,父子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法院“千呼万唤”,父子俩就是不出席。后据人爆料,两人早已逃匿到外地。
有第三人?马上戳穿
2012年8月,法院正式查封父子俩的厂房及个人财产,同时告知父子俩限期履行相关义务。但是,这对老赖父子既没有现身,也不履行义务。
最后,法院在对父子俩的厂房及个人财产进行评估后,准备强制处置这批财产。这时,老赖一家坐不住了,但本人还是没有出现,而是出来了一个第三人。
这个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表示即将要拍卖的厂房在租约和股份上,自己也有份,所以法院不得对此擅自处置,否则就是侵害他的合法权利。
这是怎么一出?于是,法院对所谓的厂房租约及股份合同进行审查。果不其然,这个第三人提出的所谓的股份转让手续根本就没有经过工商登记,不受法律保护,法院按规定驳回了第三人的执行异议。
还有租客?合同无效
这一折腾,时间已经到了去年的5月。老赖一家的房产要正式被拍卖了。
第一次流拍,第二、三次竞拍时父子俩的厂房分别被人拍下。按照规定,拍卖所得的钱款到法院后法院将进行分配,按比例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同时,法院告知父子俩必须腾空厂房,以便交由买受人。
去年10月22日腾房公告一出,老赖一家立马又“耍赖”了。第二天,小王就以其名下公司的名义提出执行异议,表示对老王的厂房被拍卖一事不服。异议称,老王的厂房是租给他的,并且签订了10年的租赁合同,法院不得对他部分所有的财产进行拍卖。
到这里,老赖的“常用手法”可见一斑,法院见招拆招,对合同进行审查。果然,早在这份“租赁合同”签订前,老王就已经把厂房抵押给了外地一家银行,而小王所说的租约,是在抵押之后签订的。这份租约并没有得到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方面的同意,是无效的。
同时,租约内的一些条款都非常“老赖”,比如每年1万多的租金价格,也实在是让执行员在审查时有点哭笑不得:土地面积2843平方米的厂房居然只要这点租金!
故意拖延?再次驳回
在驳回小王的异议后,老王“出山”了。他又提出异议,说厂房里的一些电线啊、灯泡啊等物品,是不在评估范围内的,也就是说,他仍然有这些东西的所有权,想要拿回这些财物。
法院执行员说,之所以这么做,老王无非是想最后挣扎一下,干扰、阻碍法院的执行。“你说说看,厂房都没了,几个灯泡他拿去干什么?!”
对于这个“老赖行为”,法院直接告知对方律师这是无理的要求,因为评估时,已经将这个整体计算在内,于是再次驳回异议。
2014年2月18日,本案结案。
负责这起案件的执行员周超说,父子俩欠的债多、花招多,讨债的人也多。作为被执行人,父子俩所有财物拍卖后,分给债权人,受偿比例各只有7.6%和1.56%。换句话说,借给他们100万元,只能追讨回7.6万元和1.56万元,是非常低的。
控制到的财产是处理完毕了,但对这些案件的执行将不断继续……
祭出四大招,老赖做人也没有味道了
■记者 王玮 通讯员 李晖
像老王父子一样的老赖还有很多,他们千方百计躲着赖着,法院想方设法要连人带钱找出来。经过初步统计,今年第一份“战报”已经出炉:被依法拘留的老赖共有225人,限制出境6人,限制高消费5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78人,涉嫌犯罪6人。
听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跟各类老赖过招的种种经历,让人只有一个感触:这绝对是场需要斗智斗勇且耗时相当久的较量,不到最后关头,真是一刻都不能放松。法院也提供了一份老赖名单予以曝光(见右名单),这只是部分,希望他们能够及时把钱还上吧。
“曝光失信人员”让你难办事
提起老赖,不得不说一说失信人员,失信人员是指,怀疑揣着一定的财产,但就是不愿意拿出来还债的人。一旦成为失信人员,很可能遇到以下的各类问题:贷款贷不下、工程包不起来,办企业就更不可能了。今年,我市已有678人上了名单。
有很多途径可以查询失信人员。诸暨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ujicourt.gov.cn/)上,有执行曝光台,不定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还设有“个人失信信息”、“单位失信信息”、“被执行人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网址链接,按要求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机构组织代码中的任何一项,就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平时跟陌生人打交道,尤其是做生意的,都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先查查对方的“底细”。
此外,浙江信用网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网上都可以查到失信人员,全国联网,想不“出名”都难啊。
“限制高消费”不让你花钱
虽然外头欠着钱,可不能亏待自己,消费起来不手软,根本不差钱啊。我说,老赖,这么搞法,是不是有点不地道啊。
前段日子,人民法院执行局就办了这么一起案子。原告姚某,被告王某,借贷纠纷,判决王某归还姚某本金15万元及相应利息。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尚在服刑的王某看上去一穷二白,无钱可还。但是,执行人员一调查,发现王某的儿子在某私立学校念书,而且还存了25万元的教育储备金在学校。随后,一纸“限制高消费令”送到了王某手中。但考虑到王某的儿子尚在义务教育阶段,法院并没有直接扣划教育储备金。最后,执行人员和学校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和解,王某同意并自愿将教育储备金打到法院账号。
很多老赖因为乘坐飞机这项高消费被揪住。消失了近10年,背着3个案子,欠了120万元债的老赖陈某,最近在萧山机场一露面,就被执行人员带走并司法拘留。今年以来,在萧山机场被拦截的老赖有好几个。
那么法院是如何得知老赖的行踪呢?原来,法院将老赖的名单上传给省高院,省高院与萧山机场有联网。所以,不管老赖是要走,还是回来,机场都会第一时间通知法院,接下来,就会有执行人员来给老赖“带路”。
除了上面说的这些,还有一些也属于高消费。乘坐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出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或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昂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司法拘留”赔上你自由
5月19日下午,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培全正在板着嗓子打电话,“一个礼拜又一个礼拜,再不来弄掉,就要请你来住几天了。”王培全说,有一部分人听到这个司法拘留警告后就会出现,来把钱还掉,但是也有个别脾气很差的,“有的甚至自己收拾好包裹,主动来接受拘留,反正就是不还钱。”
有这么一个老赖,他姓周,欠袁某50万元钱。法院判决后,他就是按兵不动,根本没有还钱的意思。等了1个多月,袁某等不住了,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一周后,法院将执行令和财产申报令交到周某手上,要求他把钱还上。没想到这次周某连执行令和财产申报令都拒绝接收,更别提还钱的事了。再后来,承办法官都已经记不清打了多少电话催款,但周某还是不还钱啊。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对他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今年已有225个老赖被司法拘留,这个数字占整个绍兴市的54%。
“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更严厉
今年,有6个老赖因为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被处以更加严厉的刑罚。
老赖周某,他的事要从2004年说起,他欠王某10万多元,被法院判决归还并承担案件诉讼费。但之后,周某便下落不明,也完全查不到任何他名下的财产。直到2010年,有人举报,说他在上海经营企业,完全有还钱的能力。法院执行人员找到了在上海经商的周某,但他依旧说自己没有钱。欠钱不还的周某,先后三次被司法拘留,总共45天。
是不是真的还不出钱?经过调查,周某经营的企业效益不错,还添置了40多万元的设备,10多万的债务怎么会还不出来?法院遂以周某行为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很快,周某被刑事拘留。两周后,和解协议就达成了,周某一次性支付本息20万元。
但是,周某因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关押近3个月后,被取保候审。你说,早点还钱不就没这事了吗?
老赖曝光名单
(部分)
惩治“新药方”
取消护照
限制出境
今年,有6个老赖想要出境,都被挡了回来。如果在老赖名单中,那么想要出境是不可能的。办了护照的,护照也已失效,没有办理护照的,就更不用说了,根本办不出来。下面再介绍两招。
邀请公安加入
法院联手公安机关打击老赖,这是今年刚刚开始正式推出的方法。有了公安部门加入,在寻找老赖下落、维持执行现场的秩序、平息暴力抗拒等紧急情况等方面有更强大的支持。这次联手被专业人士看好。
举报老赖有奖
举报可以用来人、来信以及电话的方式,举报的必须是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老赖及其财产线索,并且由此使案件取得实际成效。
根据举报的被执行人以及财产线索的确定性及实际到位情形,给予200到2000元的奖励,如果意义特别重大奖励可高达1万元。
记者 王玮 通讯员 李晖 整理
风险早预防
对付老赖
你是主场
■记者 王玮 通讯员 李晖
说了那么多对付老赖的办法,但是专业人士说,以上所有一切说到底都是事后补救措施。打官司烦不说,事实上,就算是官司打赢了,也往往身心俱疲,而且能不能实现权利还很难说。最有效还得靠事先防御,关键点其实掌握在自己手中。如何最大限度地免受老赖侵害,来听听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吴鹏飞的建议。
首先,要知己知彼。与对方发生经济交往,一定要摸清对方的实力,探清对方的口碑,也就是我们诸暨人常说的,这个人靠硬不靠硬。具体怎么个查法,一要查企业,如果注册资本就那么一点,却开口要借巨款,那你就要在心里打个问号了。二要看人,要考察对方的诚信程度,侧面打听这个人靠不靠得住。特别要强调的是,不要揣着欠条办好手续就觉得万事大吉,最好要做好抵押担保,要对方的财产来抵押,要找保证人。特别要提醒的是,一定要评估好风险等级,千万不能两眼盯着利息利润,忘了陷阱。
第二,要及时行使权利。履行期限到了,要及时催讨,如果对方没有合适理由却延期,一定不要碍着面子,拖拖拉拉,还不好意思催讨。利索起诉,及时进行财产保全。在很多实际案子中,时机就是这么延误的。你怀揣着美好的愿望,想着再过几天,钱肯定就来了,殊不知,这个时候,人家很可能已经在转移财产了。等到你反应过来,人找不到了,钱也没有踪影。所以要“先小人、后君子”。
第三,要积极配合法院。已经起诉了,但一直处于人财两不见的状态。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能坐等奇迹发生,一定要千方百计地搜索老赖和他财产的踪影。有任何蛛丝马迹都要追寻到底,并及时跟法院沟通,以便可以及时发现财产,查封并拍卖。事实上,很多线索就来自申请人,他们跟法院密切配合,提供情报,顺利抓到了老赖。
■编后
“防人之心不可无”,自己的权利要在生产生活中时刻注意,办好手续,做好预防,让耍赖的难赖。“害人之心不可有”,只要人人诚实做人,诚信经营,老赖便会越来越少,甚至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