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香榧”成为首个证明商标——诸暨网-凯发官网首页
发布时间:2014-11-19 16:19:49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陈璐 审核:杜萌颖
记者 赵仙芳 实习记者 章玲 通讯员 魏建林
今后,香榧产品的外包装上不能再随便冠上“枫桥香榧”的字样,因为“枫桥香榧”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经正式注册成功。12月27日,商标所有人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刚刚收到 “枫桥香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这也是我市首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从2000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就开始为保护枫桥香榧的传统特色和品质声誉,着手组织工商、质监、林业等相关部门进行大量的调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枫桥工商所所长詹飞几乎全程参与了枫桥香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过程。她告诉记者,由于当时“枫桥香榧”商标已作为普通商标被企业注册,经过漫长曲折的过程,直到2011年5月,才在政府主持下,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从企业手中转让过来。2012年4月完成转让手续后,市工商局抓紧与林业局沟通联系,全程服务,准备资料。2013年1月,市工商局指导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以“枫桥香榧”重新申报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经过审查、初审等环节,国家商标总局终于在11月21日发出注册公告。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作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我市现有香榧种植面积达13万余亩,盛产香榧2.5万亩,古树4万余株。“枫桥香榧”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意味有了证明自己品牌和声誉的“身份证”。
接下来,市工商局将与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一起,着手扩大“枫桥香榧”证明商标的影响,加强管理,加快推广,加强保护。目前,《枫桥香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已经制定并将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根据申请,今后“枫桥香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保护的范围将包括枫桥、赵家、东白湖、陈宅、璜山、岭北、东和、浬浦等8个镇乡行政区域内的香榧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