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排污,断电!停产!拘留!——诸暨网-凯发官网首页
发布时间:2014-11-19 16:19:43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陈璐 审核:杜萌颖
特约记者 李曜清 通讯员 方飞霞
近日,市环保局分别联合供电、法院对多家非法排污企业和个人实行强制断电,迫其停产。其中当事人高某因不按时履行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被法院司法拘留。
记者跟随联合执法小组首先来到山下湖镇泌湖村。村民王某所属蚌壳加工厂因违反环保处理设施“三同时”要求,擅自进行蚌壳加工生产受到行政处罚。进入工厂大门,院子里收集来的蚌壳堆积如山,灰白色的粉尘在空中弥漫,几个工人正在进行蚌壳切割打磨。环保局法制科科长杨烈告诉记者,这家蚌壳加工厂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粉尘、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废水和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周边环境,环保局在今年6月份对其作出责令停产的行政处罚。但王某继续从事蚌壳加工生产至今,经市政府批准对该企业进行工业用电断电处理,迫使其停产。
联合执法小组随后来到枫桥镇三江村,安徽籍男子高某在该村多年非法从事废塑料造粒加工。塑料熔融过程中产生的刺激性有害废气、生产污水和废塑料切割粉尘等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往外排放。环保部门对其作出罚款和停产处理,但高某通过不断转移加工场所来逃避行政处罚。近日,枫桥环保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又发现其在三江村从事废塑料造粒加工,执法人员当即与供电部门协同对其加工场进行了断电。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截至目前,我市环保部门共实施行政处罚120多家次,处罚金额(含追缴超标排污费)850余万元,责令停止生产90家次,申请市政府强制断电共10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9件,行政拘留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