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暨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13)94号]的规定,201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在农户申报的基础上,已完成危房鉴定、村评议公示、镇乡(街道)审核公示等程序。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审核,全市535户家庭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8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署上真实姓名及凯发官网首页的联系方式)或直接来人向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反映。
联系电话:0575-87013305
地址:诸暨市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二楼213室)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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