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何张江
(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学生暑期打工属于一个比较尴尬的范畴,其勤工俭学不属于劳动用人体系,从法律上来讲,单位与学生的关系也不算是劳动关系,因此,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成为学生最需要关注的方面。确切地说,用人单位的选择、劳动报酬的索取和安全意识的提高是最重要的三个环节。
新一期的“夏安诸暨”又开课啦!这一期我们来讲讲暑期打工实习的事情。这不是一个新鲜的主题,但是一个需要不断警醒的话题,对于很多大学生和高考结束后的准大学生来说,这个暑假是锻炼自我的好时机。但是,他们涉世未深,有太多事情难以预料,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阱之中。往年就有大学生误入传销窝,或用人单位拖欠学生工资的新闻出现,今年,我们真心希望不要再悲剧重演。
打工、实习成为越来越多学生的暑期选择。 记者 徐晨晨 摄
发工资那天公司人去楼空
择业前提:用人单位是否正规
■记者 费晓笑
在择业过程中,最重要的前提就是选择一家正规的用人单位。“我们曾经遇到过两起学生与企业间的纠纷,都是发生在非正规的培训机构。”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何张江回忆说,就在近两年,相继有学生找到他们部门寻求帮助,一例纠纷是该学生去一家培训机构当临时老师,在工作过程中,机构人员觉得学生的教学水平不够,不肯给予报酬。另一例是学生去非诸暨籍人员开办的培训机构上班,好不容易等到发工资,却发现这个机构一夜之间人去楼空。
对于前一例纠纷,在何张江等劳动监察队员的介入下,学生与培训机构负责人协商达成一致。面对后者,何张江也很无奈,再也没有找到企业方。
何张江坦言,我市很大一部分的培训机构都属于非法经营,其中有一部分培训班还是由一些大学生临时创办的,资质难保障。学生们在从事培训工作的过程中,也没有签订相关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很难维权。
何张江提醒,学生们在选择用人单位时要留意三点:一是企业的合法性,即是否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过,有没有营业执照。二是企业在社会上的信誉度,可以托父母、朋友多方打听一下,看看企业是否有过不良用人记录。三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是否合法,可不能稀里糊涂地陷入一个制假窝点去。
典型
校方推荐有保障
■通讯员 周晶
今年暑假,山下湖镇泌湖村的陈海凤将在工作中度过。
陈海凤是浙江中医药大学听力专业大三学生,在4月份的校园招聘中,通过了上海瑞声达设备公司的面试,于7月8日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暑期工作,从事销售行业。
这是一家生产销售助听器的企业,位于上海长宁区。因此,陈海凤也不得不到上海工作。说起在外地工作的安全问题,陈海凤很放心:“在公司发展机会比较大,值得过去。而且是和另外七八名同学一起参加工作的,人多安全。”
陈海凤认为学校推荐的公司和企业还是比较信得过。“公司是来学校招聘的,学校对于其正规性肯定是认可的。”另外,她觉得公司规模和行业名气也是考虑的因素。
在正式工作之前,公司都主动与他们签订了协议。陈海凤觉得这也是一份保障:“如果公司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那应该算是违反合同,我可以上告。要是我违约了,公司应该也会向我索赔吧。”
工资过高过低都值得警惕
劳动报酬:白纸黑字订协议
■记者 费晓笑
在确定用人单位后,接下来涉及的,自然是劳动报酬了。何张江介绍说,由于用人单位与学生间的关系不是正常劳动关系,不能由劳动法来约束,因此薪酬的敲定关键在于双方自愿。
对于薪酬的合理制定,学生们要留个心眼,看看自己的能力是否匹配得上自己的所得,如果薪酬过低,可以向企业提出要求,维护应有权利;如果薪酬过高也不能得意,要认清这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
“要相信一句名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何张江再三提醒说。
在我市,曾经也有过多起大学生误入传销窝的案例。传销组织成员常常通过电话或网络联系一些故友或网友,说有专业对口且高薪轻松的工作,等对方上钩后将其带入传销组织。
因此,学生们千万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朋友,也要认清现实,警惕“高薪”工作。这里有一点建议,可供大家参考。接到朋友电话时,多提几个为什么。如果你提的问题,对方没有或者很少正面回答的,就多想想。比如对方说:“别问那么多了,你来了就知道了”,“我电话没电了,或者没电话费了,不跟你多说了”,“我现在很忙,你来就是了”……
何张江建议,学生们可以在打工前主动询问是否能签订书面协议或约定,通过白纸黑字详细定下劳动报酬。这样的协议虽不是正规的劳动合同,但也具有法律效应,由民法通则来约束。
案例
一笔失踪的工资
■通讯员 杨佳凯
张小玲,家住草塔镇后山芝村,是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的一名学生,她打工的经历可谓是丰富,但是,其中也发生了许多的曲折事。
平时周末,张小玲一有空就会去打工,是做些促销员、家教、发传单……都由一个中间人做介绍。
就在不久前,她接下了一个做促销员的活,一般情况下,做完之后就直接给钱,但这一次用人方却迟迟没有给,打电话给对方,他们说已经把钱给了介绍人,而介绍人又不承认,反反复复几次之后,钱也没有要回来,最后,张小玲只好自认倒霉,没有再继续追究下去。
张小玲很无奈,她说,平时或者周末出去兼职,一般公司也不会给学生签订协议,就算是学生主动提出来要签个协议,用人方也都会说没什么意思,才几天,没必要签,也没有什么安全的保障。
暑期施工员安全谁来管?
人身安全:远离危险和未知领域
■记者 费晓笑 通讯员 丁伟功
今年暑假,应店街镇洋渔山村的丁家栋在哥哥的介绍下,到临安市一在建工地当施工员。由于工种特殊,很多时候他都是顶着烈日在施工,又热又累,还没有假期。“每个月能得到1000元的生活补贴,但工资只有300元,还是年底结账的。”丁家栋坦言,他没有签合同,相信工地应该会守信。
但令丁家栋担心的是,施工员在工地上总是有一些危险,建筑上常常会掉落石子,有时候需要到几十米高的建筑边缘去干活,还会用到一些电器设备,有触电的可能。“工地不负责保险,要自己保的。如果工地上发生了安全事故,医药费500元以下由工人自己负责;超过500元,项目部才会经协商赔钱”。这样一来,一旦发生事故,追责成了难题。
对于这类情况,何张江担忧地说,学生们在打工实习过程中,并没有像正常的劳动者一样由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一旦因工负伤,赔偿问题将很复杂。“一般的工伤事故都走工伤保险程序,在短期内得到资金赔偿,但是学生工伤后,若协商不一致,只能进行民事诉讼求得赔偿,官司一打起来就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问题了”。
学生们在打工实习的过程中,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懂得保护自己。何张江建议,学生们一来不要选择高危行业,远离危险地带。二来尽量不要涉足与本人专业无关,自己完全不熟悉的领域,深浅未知,安全难以保证。在参加工作前也需要与用人单位达成书面协议,并约定工伤处理事项。
典型
签一张安全协议
■通讯员 杨佳凯
每到毕业季和寒暑假,本报都会迎来一大批实习生。他们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
本报总编办副主任沈素娟告诉笔者,从今年4月起,每一名来实习的学生,都要签订一份实习生安全协议,这也是诸暨日报第一次采取这种形式。“近年来,我们的实习生中有大学生,也有一部分高中毕业生,他们还没进入社会,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因此想通过签订协议提高安全意识。”沈素娟说。
沈素娟介绍说,浙江树人大学目前与本报形成了良性互动,校方会针对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诸暨日报递来一份协议,其中就涉及学生的安全问题,双方签订协议,且具有法律效力,这样既可以避免实习单位的担忧,也能让学生在实习单位安心工作。
调 查
一半以上学生选择打工或实习
80%的打工者没签订协议
■通讯员 丁伟功
记者找到了88名年龄在18到24岁之间的高中毕业生和大学生,进行有关暑假打工实习问卷调查。
调查中,有25人选择打工,12人选择参加社会实践,23人前往专业对口单位实习,也就是说,暑期参加工作的人数占了68.2%。
选择打工的学生中,高中毕业生占大多数,打工的地方多是一些服务行业:餐厅服务员、收银员或发传单等,不需要多少专业技术。他们多认为打工是为了打发暑假、挣点零花钱,并且锻炼一下自己的能力。父母也比较支持,认为孩子读大学前先体验一下社会,体会一下挣钱不易也是有必要的。打工的地方多为我市本地。
大学生与高中毕业生有些不同,他们放假的时候本地招收暑期工的地方一般已满员,因此工作主要由家长托关系或者朋友介绍,另外不到5%的是在自家企业上班,10%则在大学所在地。
在安全问题上,90%以上的打工者都认为比较安全,这些工作都不太会有高危险的动作,只要上下班注意交通安全就行。对于工资,他们都表示相信老板不会拖欠,毕竟暑假工的工资并不多,调查显示,学生们一个月工资都在1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但记者注意到,选择打工的学生中,只有20%的人签订了协议,其他的都是口头约定工作内容、时间和工资。
大学生去专业对口单位实习的流程相比于暑期工较正规,近半数会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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