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犯事在哪受审 企业请法院进门断案——诸暨网-凯发官网首页
发布时间:2014-11-19 16:17:58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陈璐 审核:杜萌颖
见习记者 赵亦 通讯员 李晖
本报讯 1月29日下午,店口一大型企业影视厅,被临时当作市人民法院法庭,审理了一起员工挪用公款的案件。
下午3点,法庭正式开庭,现场坐满了旁听的员工。据了解,叶某原为该企业销售部业务员,去年3月和6月,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江苏某环保设备公司曾两次以转账和承兑汇票的方式,将3.12万元和3万元的货款交到叶某手中,并委托叶某转交给公司。不过,叶某拿到钱后并未立即上缴,而是挪作私用,第一笔货款被陆续花光后,第二笔被挪用作为自己做小生意的资本。事后,公司曾多次向叶某催讨货款,但叶某迟迟未将钱上缴,直到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去年8月27日,叶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还了全部赃款。“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都怪自己法律意识太淡薄,现在又羞愧又懊悔。”庭审现场,叶某表达了自己的忏悔之心。鉴于叶某认罪态度较好,属自首,法庭对他从轻判决,判处叶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将法庭请进企业,是企业的主动要求。“让更多的员工能够亲临庭审现场,能够给予员工更多的警示,增强法律意识。”该企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组织了所有管理层旁听,除了现场的150多名员工外,另外还设立了14个分会场,200多名员工通过视频观看了庭审过程。
“以前虽然从电视上看到过案件审判,对自己也有警示作用,但毕竟感觉很远,这一次自己亲身感受现场,而且站在被告席上的还是曾经的同事,触动很大。”一位姓卞的员工说。这样的方式显然非常奏效,许多员工旁听后都表示自己受益匪浅。
据悉,本次审判是市人民法院首次进企业审案,而且审理的还是刑事案件,这在绍兴地区也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