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投票规则
1.投票有效时间:2013年2月1日—2013年2月17日。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确定的30个候选项目,排名不分先后。评选奖项分“十佳文化产业项目”奖和“十佳文化产业项目提名”奖两大类。
3.投票时请您对照每个候选项目序号,在相应序号下面“○”内打“√”。每类限选10名,两类奖项不得重复选择,多选或少选均为无效票(选票自制和复印均无效)。
4.选票请寄或送至诸暨市“十佳文化产业项目”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文产办)。邮编:311800,地址:暨东路70号报业大楼1218室,联系电话:87014842
5.报纸投票以一定比例计入总得票。
诸暨市“十佳文化产业项目”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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