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夺金贵州销赃 相隔千里的"产销链"——诸暨网-凯发官网首页
他建了条相隔千里的“产销链”
发布时间:2014-11-19 16:17:56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陈璐 审核:杜萌颖
通讯员 杨瑞霞
专挑独行女性下手,抢夺金项链、金耳环等饰物,而且每次在诸暨得手后,都要不远千里跑到贵阳销赃,小心谨慎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屡屡得手,愈发觉得“挣钱”容易。但是,在第六次作案后,曹某很快便被抓获归案。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夺罪、抢劫罪对曹某提起公诉。
2012年5月,曹某应朋友之邀从贵阳来到诸暨找工作。但到了大唐镇后,却一直联系不上那位朋友。眼看着身上的钱已所剩无几,人生地不熟的曹某干脆决定去抢。
5月9日下午3点多,曹某来到大唐镇的一条街道上,见被害人小洁(化名)独自一人,顿生歹念,等尾随至一无人的地方即冲上前一把夺走小洁脖子上的金项链,还没等小洁反应过来,曹某早已逃之夭夭。
轻而易举就得到了一根金项链,这让曹某觉得“抢夺”无疑是个来钱的好路子。第二天,他再次来到同一条街道上守候,寻找作案目标。没多久,就看到一个女子单独行走,乘其不备,一把夺下了女子脖子上的金吊坠,迅速逃走。
虽然两次得手都很容易,但是一向谨慎的曹某不敢堂而皇之地去本地金店销赃。为了“安全”起见,他乘坐火车不远千里回到家乡贵阳,将金项链和金吊坠变卖。
不过曹某并未就此罢手,而是开始了诸暨抢夺、贵阳销赃的循环往复式作案模式,隔几天就要在大唐镇抢夺一次,并屡屡得手。一直到2012年6月,当曹某试图抢夺行人的皮包时,遭到反抗,曹某竟然拿出了水果刀相威胁。
不过这次,曹某就没这么“幸运”了,刚得手不久便被抓获归案。这是他的第六次作案。